前段时间
豆豆、小美和大家分享了
深圳公租房的最新申请指南
有不少小伙伴问:
“公租房要深户,
有没有非深户可以申请的?”
如果你也有此疑问
不妨看看深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豆豆、小美已经为
大家备好了申请指南
↓↓↓
01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什么?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以小户型为主,限定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的住房。
图源:图虫创意
深圳的保租房分为
政府组织配租和社会主体出租两种
租金标准、申请条件和
申请流程等不太一样
接下来为大家分开说明
02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租房
01
配租对象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以批次受理、批次配租的方式,面向个人配租或者面向单位定向配租。
02
租金标准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六十确定。
市场参考租金由市主管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测算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参考租金变化情况,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相应实施动态调整。
03
配租面积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七十平方米以下的套(间)为主。
主管部门可以结合申请人家庭和项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在配租通告中载明。
04
申请条件
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4.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5.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05
申请流程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配租:
1.在政府网站或者信息平台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告;
2.申请人按照配租通告的要求,提交认租申请,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
3.主管部门按照配租通告确定的规则组织资格审核;
4.审核结果由主管部门在政府网站或者信息平台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合格申请人名单;
5.主管部门按照配租通告确定的规则确定选房排序并组织选房;
6.选定住房后,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租赁手续,与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06
租赁时长
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然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申请续租。
图源:图虫创意
03
社会主体出租的保租房
01
租金标准
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参考租金的百分之九十。
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期间,运营管理单位确定或者调整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02
申请条件
申请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未正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2.申请承租房源位于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此三个区拥有自有住房;
3.申请承租房源位于除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以外其他区(含新区)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未在项目所在区拥有自有住房。
注:申请承租房源为产业园区配套宿舍的,不受前款条件限制。
03
申请流程
申请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向住房租赁企业提出认租申请,通过住房租赁企业等运营管理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签订租赁合同。
04
租赁期限
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单次租赁合同期限应当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有效期限以内,且不超过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续租。
图源:图虫创意
看到这可能有朋友要问了
“现在有房源可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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